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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青岛市2012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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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师资格考试青岛考点办公室
青医考办发〔2012〕1号
关于青岛市2012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二0一二年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工作即将开始。按照“依法治考、规范有序、公平公正”的原则,为确保我市考试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我市今年的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2年继续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请考生于2012年2月27日—3月15日登陆国家医学考试网(www.nmec.org.cn)填报信息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后请考生于2012年3月21日—3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持本人报名材料和打印的网上报名信息到青岛市医学会进行资格审核,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现场审核通过的考生网上报名信息有效。未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不得参加现场审核。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亲自到报名地点审核,逾期不再受理。 实践技能考试时间为:2012年7月1日至15日(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以各考生的实践技能考试准考证为准);执业助理医师综合笔试时间为9月8日一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执业医师综合笔试时间为9月8日和9日两天,上午9:00—1l:30,下午14:00—16:30。 2、报名地点:青岛市医学会 地址:李沧区浮山路22号 联系电话:87634328 二、报名资格 (一)报名资格所依据文件《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06版)》请登陆国家医学考试网(www.nmec.org.cn)查询。 (二)根据《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06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医师资格考试报名: 1、卫生职业高中毕业生; 3、医学专业毕业,但教学大纲和专业培养方向或毕业证书注明为非医学方向的; 三、报名手续 (一)考生向报名点提交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护照、台、港、澳考生来往大陆的有效证件。 如果考生因正在办理有效身份证明阶段等特殊原因的,可出户籍所在地派出机构开具的有本人近期免冠近照的户籍证明办理报名手续,考生也须凭此证明和其他规定证件入场考试。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毕业证书丢失者,须办理由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共同出具的学历证明(中专学历)或补办的毕业证书(大专以上学历)。 3、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可从网站下载。 4、近期二寸免冠彩照一张。 5、所在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为保证复印件的真实性,请医疗单位审核无误后加盖公章,其中试用机构的诊疗科目中应包含本单位考生报考类别的相应科目)。 6、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考试的,还应当提交本人《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2012年毕业的研究生、博士生在毕业当年申请报名参加考试的,需提交所在院校研究生院出具的相关证明以及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 8、考生初审合格后须将毕业证书原件连同报名材料报省卫生厅复审。 9、因省考务会还未召开,如有其他材料需要提交,会另行公布。考生可随后登陆青岛市医学会网站(http://yxh.qdphb.gov.cn/)查询。 (二)经受理报名的工作人员初步审核,具备报考资格的考生,收取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明复印件,工作考核合格证明,一张二寸彩照及所在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助理升执业医师考生的《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其他必须材料。 (三)考生应认真填写报名袋上《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并粘帖照片。 (四)考生交上报名材料,经考点受理报名人员初审合格后,缴费并打印申请表后签字确认网报信息后,交至收档案处方可离开。 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齐全、可靠。凡不具备报考资格者通过各种不法手段,伪造有关报名材料的,其考试成绩无效。 (五)考试费用 根据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复函》规定,实践技能考试费为180元/人,综合笔试执业医师考试费为232元/人,综合笔试助理医师考试费为116元/人。 考生如报名后因自身原因不参加考试者,其缴纳的考试费一律不退。考试办公室自收到完整的申请材料之后完成初步审核工作,并上报省卫生行政部门。经省卫生行政部门审批合格者发放考试准考证。 四、医师资格考试各区(市)集中报名时间及地点安排:
二0一二年三月五日 主题词:青岛 2012 医师资格考试 报名 国家医师资格考试青岛考点办公室 2012年3月5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