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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第二卫生学校传染病防控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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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及省教育厅、卫生厅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特制定本预案。
        一、加强领导
        为加强对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领导,由学校爱卫会具体 负责学校传染病防控的具体工作。广大师生员工要充分认识传染病的危害,都应积极参与传染病的防控工作。
        二、疫情报告
        1、报告病种
        (1)甲、乙、丙三类传染病共37种,详见《传染病防治法》第三条,包括疑似病例。
        (2)各类原因不明的群体性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2、报告人
        法定报告人:每个教职工及学生均为法定疫情报告人,发现各类传染病疫情均有义务及时报告。
    责任报告人:爱卫会工作人员,发现传染病时必须报告,否则追究相关责任。
        3、报告时限
        一般要求2小时内,越快越好。
        4、报告方式
        电话、传真、传染病疫情报告表。发生疫情后要及时胶州市疾病控制中心和青岛市卫生局报告,电话:87212552。
        5、程序
        学校指定疫情报告人。孙兆辉电话:82223803  13969751801。
        一般报告:任何一名师生发现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时,可用口头、书面、电话等方式向学校爱卫会、学校领导等报告。相关科室接到报告后,迅速报告学校爱卫会。
    疫情报告:学校爱卫会接到报告后,及时整理、核对、分析,向学校领导报告,同时向胶州市疾控中心报告。
        三、预防控制措施
        (一)一般措施
        1、高度重视、健全工作制度。要充分认识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建立健全各项传染病管理工作制度,主要有晨检、疫情报告、卫生清扫、食品卫生管理、公共场所消毒和师生定期体检等制度。在完善制度的同时,要积极有效地实施常态管理,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报告、早治疗”,阻断一切传染病的传播途径,防止校内传染病的暴发和流行。
        2、积极开展健康教育,普及传染病防治知识。充分利用健康知识讲座、宣传栏、宣传单等形式对师生进行传染病防治知识的教育,将传染病防治知识纳入健康教育内容。教育师生做到“四勤”“四不”“一报告”,即勤洗手脸、勤通风、勤晒衣被、勤锻炼;不随地吐痰、不喝酒抽烟、不共用毛巾、不过度紧张和疲劳;发现传染病可疑者立即报告。
        3、落实“四早”措施。早发现:传染病疫情由学校卫生室在学生就诊时予以排查,及时发现。在传染病流行季节,学校应以班级或宿舍为单位,采取相应的排查措施,发现有传染病早期症状者,督促其立即到医院就诊。早隔离: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可疑病例的早期症状者,应立即采取隔离措施,确保其他学生不与之接触。根据传染病类型和传染性强弱,必要时对与病人接触的人员进行相应隔离。早报告:爱卫会为传染病病情报告责任人。在确认疫情的第一时间内报学校领导,并按照胶州市疾控中心的要求做好疫情的登记、分析和整理工作。学校则应在24小时内将学校疫情报青岛市卫生局,并对报告的疑似病例被确诊或排除,发出更正报告。发生大面积疫情时必须按省卫生厅、省教育厅的要求实行“零报告”和日报告制度。对不报、瞒报、漏报者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早治疗: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可疑病例的早期症状者,应根据不同类型传染病,及时将病人送定点医院隔离治疗或在家隔离治疗,同时在胶州市疾控中心的指导下,对病人所在场所进行终末消毒。发生大面积疫情时,可对与病人接触的其他人员进行预防性投药,对所在场所定期消毒。
        4、定期开展群众性卫生活动,消除蚊、蝇、鼠等害虫,对污水、污物、粪便进行无害化处理。
        5、加强食品卫生管理,食堂饮食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6、落实经费保障,改善卫生条件,保证疫情发生时有足够的消毒、防护用品以及应急工作所需的经费。
        7、加强督促检查,对传染病的预防、治疗、控制和疫情报告等管理措施进行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
        (二)疫情控制措施
        学校一旦发生可疑病例,基本控制措施的程序为:
        1、在指定地点隔离观察;学生应当办理休学手续,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
        2、学校护送或通知家长带学生到医院诊治。
        3、学校护送人员或班主任及时跟踪了解诊断结果,诊断为传染病(甲、乙、丙中何种传染病)后必须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
        4、学校爱卫会在第一时间内分别向市疾控中心、教育主管部门报告。
        5、配合胶州市疾控中心并在其指导下采取相应的预防与控制措施(消毒、隔离等),如确实需形成“防护墙”接种计划外疫苗,应由市疾控中心组织实施,学院积极配合,并报青岛市卫生局备案。
        6、加强宣传教育并以《告家长书》的形式取得学生家长的配合与支持,对同班学生等密切接触者和所有缺课同学进行追踪随访一个最长潜伏期,发生传染病的要及时报告。
        7、对传染病人的居住寝室、教室进行必要的消毒处理,并结合实际,定期安排全校范围内的消毒工作。
        8、根据实际情况启动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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