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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第二卫生学校控烟考核办法及奖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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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学校设立控烟工作办公室,地点设在总务科,每周不定期组织抽查,重点检查各科室的落实情况,把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发放到各科室,并要求及时整改。
        二、学校控烟工作小组须认真贯彻控烟制度,认真执行卫生局的控烟规定,负责所属区域内的控烟工作,发现职工、学生以及来访者吸烟,及时劝阻,保证控烟区内无吸烟者、无烟头。
        三、实行包干负责制,各科室负责人负责本科室人员,学生科负责各班级的控烟工作,各科室、班级区域内发生吸烟现象,各科室负责人负监管失职之责。
        四、学校职工和学生不得在学校控烟区内吸烟,违反者若被督查或举报属实,第一次给予口头警告,第二次给予严重警告,第三次给予全校通报批评并开始扣发效益工资(起始额度为 20 元,以后每增加一次,扣发额度为前一次额度的 2 倍,每月累计);每年出现三次以上(含三次)违反控烟规定者,取消当年评优资格。各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人员有教育监督责任,若员工在校内违反控烟规定被扣发效益工资,按个人扣发总额度的 50% 扣发本科室负责人的工资。
        五、所有扣发额度由控烟工作小组根据每月的检查结果汇总,报校长审批后,交财务科执行,同时反馈到各违规科室,每季度在全校内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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