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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第二卫生学校消毒隔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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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学校传染病疫情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学校内的发生与流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日常环境卫生
        1.建立健全室内外环境清扫制度,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分片包干,定人、定点、定期检查。
        2.教具要保持清洁,定期要消毒、清洗。
        3.经常保持室内空气流通、阳光充足,室内湿式打扫,冬天也要定时开窗通风换气,室内有防蚊蝇、防暑设备。
        4.厕所清洁通风,定时打扫并消毒。
        二、消毒隔离措施
        (一)有专用保健室、消毒器械室。
        (二)呼吸道传染病处置
        1.隔离病人后开窗通风,室内扫除,保持室内空气新鲜;
        室内空气:通风换气是关键,必要时进行药物消毒。过氧乙酸(原液20%):第一步:计算原液使用量=空气体积m3*25ml/m3 /40或100;第二步:甲液+乙液倒入搪瓷缸中混合加盖静置24小时;第三步:加水40-100倍稀释为0.2%-0.5%,待用;第四步:用量25ml/m3,放学后(室内无人),密闭门窗,用喷雾器喷洒,完毕后30-60分钟通风。注意喷洒要到角到边,注意喷洒人员个人防护(戴口罩、胶手套、眼镜)。
        物体和地面:湿式打扫是关键,必要时进行药物消毒。过氧乙酸(原液20%):第一步:计算原液使用量=物体或地面面积m2*300ml/m3/40或100;第二步:消毒剂配置同上 ;第三步:用量300ml/m3,放学后(室内无人),先用喷雾器由外向内喷洒,再由内向外喷洒。
        2.对病人分泌物、污染物用84消毒液消毒;
        3.学生根据疫情用盐水漱口或服药,用紫外线照射消毒。
        (三)消化道传染病处置
        1.病人隔离后,将呕吐物、排泄物需用1/5或1/4量的漂白粉或84消毒液充分搅拌6小时;
        2.病人接触过的物品、用具用84(5%)消毒液擦拭;
        3.病人用过的物品,可阳光暴晒4-6小时;开水煮沸30分钟或焚烧。特殊传染病由防疫站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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