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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第二卫生学校消灭蚊蝇检查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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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青岛市消灭病媒生物工作规定》和国家卫生城市管理的要求,学校有消灭蚊蝇等病媒生物的责任和义务,为了保证蚊蝇的杀灭效果,以科学的手段在整体上有效控制和大力降低蚊蝇密度,保护师生的身体健康,现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组织管理
        学校的的蚊蝇消灭由学校爱卫会负责,总务科具体实施消灭蚊蝇的管理体制。
        二、工作范围
        消灭蚊蝇的范围是学校的校区,重点部位为食堂、仓库、绿地和厕所等。
        三、措施的实施
        为确保蚊蝇的消灭效果,做到科学化、规范化,学校设有专项资金用于蚊蝇的消灭工作,由胶州市爱卫会承担学校校区的蚊蝇消灭工作,总务科要做好协议的签定工作。
        四、检查
        为确保学校消灭蚊蝇的效果,学校总务科应由专人负责监督,确保每周一次,并做好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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